市衛生局關于嚴厲打擊非法行醫
為凈化醫療市場,規范醫療行為,保障群眾就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市衛生局結合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河北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發《打擊非法行醫“雷霆”行動》方案指示精神,進一步在全市開展打擊非法行醫“雷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擊整治范圍 (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 (二)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診療活動;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診療活動; (四)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行為; (五)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六)非法義診(藥店坐堂醫、游醫等); 二、處罰措施 (一)對非法行醫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及藥品、器械等,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或者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二)對實施的非法行醫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2、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3、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4、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后,再次非法行醫的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對以暴力、威脅或者公然侮辱等方法阻礙有衛生行政部門監督執法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312-2560020定州市衛生局201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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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