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養老院建設政策
留言內容:想在涿鹿建設一家養老院,想問一下最新的土地政策和稅費以及補貼政策。 回復內容:關于外網群眾咨詢建設養老機構相關政策的答復您好,您發來的“想在涿鹿建設一家養老院,想問一下最新土地政策和稅費以及補貼政策”的郵件收悉,現答復如下:一、許可機關: 1、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2、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住所在市轄區的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許可。二、條件和程序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三、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五)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七)資金來源證明文件、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其他內容請參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8號張家口養老方面的相關政策1、《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張政[2011]11號)主要內容有:大力支持民辦社會養老機構建設。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通過稅費優惠、資金補貼等政策扶持,積極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團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興辦不同層面和類型的養老機構,滿足日益增長的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需求。到“十二五”末,確保社會養老機構床位數新增9千張,力爭增加1.2萬張。完善落實優惠政策。優先保障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供地;對各類投資主體新建、改建、擴建的養老服務項目和養老服務設施,要優先予以立項;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舊城改造費、墻改費、渣土處置費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等房屋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證照費除外),減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對養老機構建設運營稅費實行減免,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收入按規定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自用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機構的水、電、暖、燃氣管線(管道)工程和用水、用電、用氣(管道燃氣)、取暖、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帶互聯網等費用,按居民收費標準或服務價格執行。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要及時將居家養老呼叫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站等新興的非營利性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納入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范圍。支持社會辦養老機構開展社會化醫療衛生服務,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符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條件的,可納入城鄉醫療保障定點治療單位范圍。金融部門要加大對社會辦養老機構信貸支持力度,放寬貸款條件,提供優惠利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逐年增加的財政保障機制和福彩公益金的投入機制。公辦示范性養老機構建設、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日間照料站建設補貼等費用要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公辦養老機構的建設資金以縣(區)財政為主,市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扶持。實行新建社會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貼。對新建成的社會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規模在100張以上的,從建成運營起,經財政、民政、老齡部門驗收達標的給予建設補貼。補貼標準:每張床1500元,有條件的縣(區)可適當提高標準,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級負擔解決,市財政按1:1比例補助直管縣(區)。實行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床位運營補貼。對提供社會老年人養老的公辦民營和社會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每年經財政、民政、老齡部門驗收設施建設和管理服務達標的,發放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床位運營補貼。補貼標準:按實際入住本市戶籍老人數每人每月補貼50元,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級負擔解決,市財政按1:1比例補助直管縣(區)。涿鹿縣為省財政直管縣區,市財政不予補貼,運營后可以申請省和縣的養老補貼,生補貼標準與我市補貼標準相同,具體請參照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對養老服務機構實行獎補的意見(試行)》(冀民[2012]81號) 2、張家口市民政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關于《轉發<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國家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落實國家支持老年服務機構發展稅費減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張民字[2011]66號),主要內容:各類養老機構為住養和居家養老的老人提供生活護理、康復治療服務所收取的托管費、護理費、康復治療費等免收營業稅;對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暫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3、張家口市民政局、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關于轉發<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河北省民政廳關于做好建設養老機構用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張國土資字[2011]146號),主要內容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積極盤活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將養老設施建設項目納入項目審批綠色審批通道;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以采用劃撥方式優先供地;鄉村公益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依法批準后,可以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設等等。 回復部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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