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醫療機構醫藥收費專項治理行動拉開帷幕
為全面加強醫療機構醫藥收費管理,規范醫療機構收費行為,更好地保護患者權益,根據《河北省醫療機構醫藥收費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市自2014年5月開始至9月底,決定在全市鄉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展醫藥收費專項治理行動。 據悉,此次專項治理行動主要內容包括:自立項目、自立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定價高于政府標準收費,超過國家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超范圍使用與收費;分解項目收費、套取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數量,變相收費;醫院對收費項目進行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的幅度制定價格收費;對患者可自愿選擇的服務項目采取強制執行與收費;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不齊全即進行收費;價格公示情況。 專項治理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分期進行,至9月份結束。自查自糾階段,要求各醫療機構對本單位醫藥價格行為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及時糾正,并向市治理辦上報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專項檢查階段,市治理辦將組織專項檢查工作組,對各醫療機構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通過聽取醫療機構書面匯報,查驗相關資料和現場核查,最后形成專項檢查報告。期間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提供真實、完整、準確、有效的檔案文件資料,對發現存在篡改病歷、提供虛假資料等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治理整改階段,工作組向市治理辦提交包括總體情況、醫療服務收費情況、藥品耗材購銷等檢查報告。市治理辦和領導小組審核完畢,醫療機構按照檢查報告立行立改,并在30個工作日內整改完成后,再將整改情況報告治理辦。 |
關鍵詞:定州,醫藥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