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實“微信十條”新規
今日,河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組織召開學習貫徹《即時通信工具公眾服務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精神座談會。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石家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省市有關單位及長城網、河北新聞網、河北廣播網、河北網絡電視臺、燕趙都市網等新聞網站相關負責人參加座談會并發言,會議認真學習了《暫行規定》的精神,并結合我省實際,對貫徹落實《暫行規定》的具體舉措進行了交流探討。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暫行規定》的出臺是依法管網、依法治網的具體體現,將有利于互聯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有利于維護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打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省公安廳、省工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石家莊市網信辦等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結合各自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暫行規定》,依法打擊利用即時通信工具造謠傳謠、傳播淫穢色情等違法行為,切實規范我省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傳播秩序。長城網、河北新聞網、河北廣播網、河北網絡電視臺、燕趙都市網等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加強網絡媒體微信公眾賬號管理,嚴格遵守“七條底線”,確保傳播真實信息、正能量信息。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將依法履行互聯網屬地管理責任,檢查督促屬地內《暫行規定》落實情況,重點規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管理,大力推動各級各部門開設政務微信,積極服務社會和廣大群眾。 《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為國家網信辦于2014年8月7日正式發布,簡稱“微信十條”。為進一步推動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規定》提出,服務提供者從事公眾信息服務需取得資質;強調保護隱私;實名注冊,遵守“七條底線”;公眾號需審核備案;時政新聞發布設限;明確違規如何處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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