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定州訊(實習記者趙紳光)近日,定州市網信辦出臺《自媒體行為“八不準”》,為自媒體設置“高壓線”,進一步規范自媒體依法依規辦網,促進自媒體健康有序發展。
“八不準”分別為:
一、不準制作、復制、發布、傳播與國家《憲法》相悖、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信息。如:傳播政治有害信息;惡意篡改黨史國史;詆毀英雄人物;抹黑國家形象等。
二、不準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破壞民族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如:制造謠言,傳播虛假信息;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充當“標題黨”,以謠獲利、以假吸睛等。
三、不準未經許可,違規采、編、發、轉載時政類新聞信息。
四、不準未按規定取得許可開展時政類網絡直播服務。
五、不準違背公序良俗,挑戰道德底線。如:肆意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
六、不準挑戰法律底線,侵害正常企業或個人合法權益。如:利用手中掌握的自媒體賬號惡意營銷,大搞“黑公關”,敲詐勒索等。
七、不準利用自身帳號的影響力,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八、不準違反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自媒體,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