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就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作出安排部署。
抓好四項主要任務,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地
“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改、強化醫療衛生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舉措。”省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省認真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切實加強基本藥物配備,著力保障基本藥物供應,不斷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持續完善配套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用藥,減輕了群眾的用藥負擔。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醫改的深化推進,我省在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方面,仍存在著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使用目錄與推進基本藥物制度不吻合、缺乏使用激勵機制、仿制品種與原研品種質量療效存在差距、保障供應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我省制定了《關于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從配備、生產、流通、使用、支付、監測等環節,對基本藥物相關政策進行了完善。
根據意見,我省提出今后將抓好4項主要任務:一是加強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管理,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提高配備使用水平,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開展臨床使用監測。二是增強基本藥物供應和保障能力,保障生產供應穩定,創新集中采購方式,落實供應主體責任,加強短缺藥品預警機制建設。三是完善基本藥物報銷和降費措施,提高實際保障水平,有效降低患者負擔。四是提升基本藥物質量和安全水平,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
聚焦河北實際和突出問題,對多項政策進行創新
“為真正落實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我省對部分政策措施進行了創新。”該負責人介紹,這些創新舉措既體現國家要求,又結合河北實際,聚焦了突出問題。
在加強基本藥物配備和使用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將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與醫院評審等內容掛鉤。健全省、市、縣、鄉藥品使用監測管理網絡體系,依托省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我省藥品使用監測信息系統,實現與各級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對接。為開展臨床使用監測,意見增加了委托第三方機構探索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
在增強基本藥物供應和保障能力方面,意見明確,將建設小品種藥物生產基地,實施加快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行動計劃,參照國家“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改革完善我省藥品帶量采購試點政策。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探索開展第三方集中委托支付方式,縮短醫療機構回款周期。
在完善基本藥物報銷和降費措施方面,意見還明確,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可提供不超過2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為提高實際保障水平,意見增加了探索通過多種方式,最大程度降低患者藥費負擔,發揮基本藥物在降低藥費、合理用藥方面的作用。
在提升藥物質量和安全水平方面,意見增加了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給予相應補助和獎勵。根據意見,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品種,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應作出明顯標注。
為推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落地,我省明確要求,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商務、市場監管、藥品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管理等部門和軍區要細化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據介紹,依托行業協會、學會及學術團體等社會組織,我省將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措施。同時,將強化督導評估結果的運用,對推動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不力的部門、醫療機構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