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定州訊(記者趙紳光)從定州紀檢監察獲悉,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強化警示震懾作用,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現將定州市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通報如下:
1.明月店鎮大道莊村黨支部書記雷海社、原村黨支部委員陳鎖振、陳占芳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2012年至2016年,明月店鎮大道莊村經兩委干部研究決定,為村干部違規發放補貼15000元,每人3000元;用村集體資金支付村民婚喪嫁娶禮金11610元;違規為村干部報銷個人電話費3300元;以發放計生獎勵為名,將計生返還款12500元違規發給村干部做獎金。雷海社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雷海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鎖振、陳占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東亭鎮安家營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馬同來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12月,東亭鎮安家營村在村務活動中,村干部在附近飯店吃飯,在肉鋪、超市拿副食、煙酒等,共發生吃喝招待費用28428元。該村違反廉潔紀律,存在吃喝浪費現象,馬同來負直接責任。馬同來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