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定州市公安局聞警而動,快速反應,迅速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將違法行為人楊某柱(男,定州市人)依法拘留,有效地維護了單位正常工作秩序。
4月15日,楊某柱等人組織市供電公司在鄉村工作過的近百名老電工到市供電公司反映其工資待遇問題。期間,楊某柱等人不聽勸阻,帶領百余人強行沖進供電公司大院,嚴重擾亂了供電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楊某柱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反映訴求必須依法、理性表達,絕不要心存僥幸、觸犯法律底線。合理合法的訴求只有依據法律規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任何形式的擾亂公共秩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客觀、公正的表達訴求,依法理性維權,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公安機關依法維護社會治安大局和諧穩定,對影響擾亂單位秩序的行為、對動則組織人員圍堵單位門口,造成影響和后果的違法犯罪行為,采取"零容忍"政策,堅決予以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