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張青果)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工信、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登記使用管理。
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消費者:選購電動自行車時請務必擦亮眼睛,一定先跟銷售商確認,您要購買的新車是否符合新國標的要求,一要查看有關資料,產品應當取得CCC認證;二要具有腳踏騎行能力;三要具有電驅動和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四要查看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是否小于或等于55kg。不要購買非法改裝、拼裝、篡改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