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6月底,定州市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拉網式排查,進一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改善空氣質量。
定州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對全市范圍內的建筑施工企業、道路施工、工業企業的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對排放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徹底清除,嚴格杜絕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現象。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使用人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排放檢測,獲得尾氣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方可使用。對違規進口、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將依法查處。
同時,自7月1日起,市生態環境局還將對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登記落實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冒黑煙情況等進行執法督查,對虛報、瞞報、漏報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所有和使用單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