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定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正在開展的“利劍斬污2020-2021”專項行動,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嚴厲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專項行動,對全市2020年涉水、涉氣重點排污單位的自動監測設施開展執法檢查。
專項行動通過全面排查摸底、現場勘查、大數據分析、突擊檢查、遠程執法抽查,借助第三方輔助執法、第三方比對監測等手段,重點檢查重點排污單位是否按照應裝盡裝、應聯盡聯的原則,參照排污許可證要求及生態環境部規范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及應監測的污染因子;檢查自動監測設備聯網、運行維護管理和排污單位生產、治理設施運行臺賬;核實生產狀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與自動監測數據的相關性,數據關系邏輯的合理性等;核查自動監測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反映實際排放情況。
行動聚焦產生超標(異常)數據量較大的排污單位、安裝使用年限較長的自動監測設施和同一家運維單位多次出現問題的自動監測設施,根據執法檢查情況,以“零容忍”的態度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存在問題的單位及時整改;督促落實自行監測方案,按監測點位、指標、頻次等要求開展監測活動,準確、及時、完整公開監測結果信息;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強自動監控(儀)設施設備運維和管理工作,增強自動監控設施安裝的規范性和運行的穩定性。專項行動中,一經發現重點排污單位存在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造成超標、超總量排污或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設施、偽造篡改監控數據,監測設施運維單位、人員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做出處理。對涉嫌污染環境罪或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將立即移交公安和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并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報。(記者 趙夢怡 通訊員 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