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壩上地區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實施方案》提出,提高壩上地區生態承載力,到2022年,區域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加強,水源涵養功能明顯提升,產業綠色發展模式基本形成,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方案提出,加快壩上地區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到2022年,實施退化草地治理60萬畝以上,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3%,草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確保濕地面積不縮減,區域用水總量由1.59億立方米調減到1.11億立方米,地下水開采量由1.44億立方米調減到1億立方米,基本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加快以節水為導向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農業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肥、農藥用量保持負增長。到2020年,村莊生活垃圾治理率達到90%,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0%左右,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取得顯著成效。
實施草原保護建設工程。方案提出,推進退耕還草,建設10個萬畝以上草原生態保護示范區。開展草原公園建設,每縣啟動建設1個示范型草原公園。創建國家示范牧場,選擇8個有實力的牧場,集中建設萬畝以上示范區。到2022年,畜禽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75%。
實施造林綠化工程。重點建設塞北林場、千松壩林場、御道口林場等規模化林場。加大天然林和生態公益林資源保護力度,到2022年,規劃完成造林206萬畝。
實施濕地保護恢復工程。重點推進2個濕地自然保護區、7個省級及以上濕地公園建設。選擇面積較小、分布零散不適宜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的區域,優先建立17個濕地保護小區,對壩上濕地生態脆弱區和珍稀鳥類棲息地進行保護與恢復。
實施壓減地下水開采工程。壩上禁止開采區和地下水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縣(區),除法定情形外,一律不準新鑿機井。將用水總量和地下水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縣(區)、分年度進行分解考核。到2022年,實施高效節水灌溉面積8萬畝。
實施種植業結構調整工程。到2022年,退減水澆地40萬畝。實施休耕輪作,選擇生產條件差、種植效益低的旱地開展休耕,到2022年,休耕規模達到100萬畝。
實施“空心村”治理工程。對壩上地區空置率50%以上的村莊開展“空心村”治理,原有宅基地復墾后實施還林還草。引導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探索采用貨幣補償、養老金補助、住房置換等多種宅基地退出補償方式。
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在深度貧困村全面開展生活垃圾治理,建立適合壩上地區實際、方式多樣的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體系。實施廁所革命,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籌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引導農民向社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
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實施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到2022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