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招生時間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時間,由教育局7月20日后通過“定州教育”微信平臺向社會發布。
任何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提前進行任何招生行為。所有民辦學校招生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均需通過定州市教育局民辦學校網上招生平臺進行,按相關規定進行電腦搖號錄取。否則教育局將不予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公辦學校招生入學具體辦法
一、有序確定招生入學對象
1.小學
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兒童可以選擇轄區內公辦學校就讀,也可以選擇民辦學校就讀。
①具有轄區內戶籍的,全部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轄區內公辦學校要優先安排。
②具有轄區內合法房產并實際居住的,按照購房并實際入住時間的先后順序安排到轄區劃片小學入學。
③不具備轄區戶籍和自購房產的,必須要符合“兩個合法穩定”(合法穩定的住所和合法穩定的工作)條件,由居住地中心學校根據轄區內學校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進行統籌安排。
2.初級中學
①轄區內六年級學生,由轄區內初級中學組織實施。
②未在戶籍所在地小學六年級就讀,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地初中的,由戶籍所地中心學校統籌安排。
3.優撫對象
①在兒童福利機構被收留撫養的孤兒,小學到定州市東關小學入學,初中到定州市中山東路初級中學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②在定州市服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援鄂抗擊新冠疫情醫護人員子女,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
4.相關證明材料
轄區內戶籍,為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冊為轄區戶籍;
合法房產,為2019年12月31日前辦結的房產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協議等原件。
對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偽造相關證件、發票、合同等材料,一經查實,取消該生在相關學校入學資格,列入“誠信記錄”,情節嚴重的提交公安部門處理。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具體辦法
民辦學校作為定州市義務教育的補充部分,以招收定州市生源為主,原則上不招收市外生源。具體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
1.實施網上報名
市教育局建立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平臺,有意愿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平臺填報志愿,學校不得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家長可填報一所民辦學校參加電腦隨機錄取。
2.規范錄取程序
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九年一貫制學校,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小于免試直升計劃數,全部錄取;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大于免試直升計劃數,由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適齡兒童、少年應該按照隨機派位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就讀機會,因此產生的空余學位由隨機派位方式進行補錄。
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轄區中心學校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由學校和社會各界代表參與,全程錄像,確保電腦派位公正、公開、公平。